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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台政策鼓励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025-03-24   省卫生健康委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大力促进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持续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青海省鼓励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工作方案》,通过财政补助方式,鼓励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占比,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守护农牧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积极鼓励,提高持证占比。支持和鼓励全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积极报考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鼓励乡村医生参加考前技能和理论培训,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培训请假方面给予照顾,并妥善安排其培训期间的相关工作,让乡村医生安心备考,提高考试通过率。

二是加强统筹,抓实保障经费。对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省级财政按照考试培训总费用的5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总额不超过12000元,超出费用自理。补助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周期为三年,后期根据全省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续政策及期限。

三是严格审核,规范补助程序。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报考人员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补助政策,多措并举,确保本地区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数的比例逐年增长,不断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方案》的印发对我省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基础,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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