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西州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以“城乡环境大整治、形象大改善、管理大提升,大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城乡清洁行动,通过健全机制、环境整治、督导检查、评审验收等途径,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助力全国卫生州创建工作。
(一)健全机制,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海西州城乡环境清洁行动方案》《海西州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治理方案等7个清洁行动具体方案》,成立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城乡环境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领导责任机制、会商研判机制、统筹推进机制、常态长效机制、考核通报机制、群众动员机制,从城镇市容环境、农牧区人居环境、旅游景区环境、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林草领域环境、河湖环境、工矿企业环境7个方面有序有效推进城乡环境清洁各项工作。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倡议书、播放宣传片等形式,积极宣传清洁卫生清洁行动,提高遵守环境清洁的自觉性。各地也通过制定方案、成立专班、加大宣传等方式,确保清洁行动有序开展。截止目前,共发送城乡环境清洁行动公益短信45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5万余份,发放倡议书2.8万余份,发布宣传短视频1100余个。
(二)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整治。为确保清洁行动的有力实施,州财政为东部三县一市拨付专项工作经费1亿元,格尔木市、茫崖市和大柴旦行委根据自身财力也投入了数额不等的专项资金,在各行业领域开展“大清洗、大清扫、大清理”活动,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城镇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现象,有效提升城市治理。利用公众号、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动员各族干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推进乡村、道路、旅游景区、河湖环境、工矿企业等处的卫生治理。共出动人员39万余人次,清理垃圾25.7余万吨,清理城市“牛皮癣”“小广告”1万余处,整修路肩、边坡8万余公里,巡河湖1.7万余人次,国土绿化面积6049万平方米。
(三)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印发《海西州城乡环境清洁行动督导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三个督导考核组,对全州7个地区开展了二轮城乡环境清洁行动督导考核工作,在工作调度会上通报全州城乡环境清洁行动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工作动态周报制度,落实督导检查,对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全面推动各地区具体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全州城乡环境清洁行动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州城乡环境清洁行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针对部分地区公路沿线、加油站、停车港湾、服务区、旅游景区等区域环境清洁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不断倒逼各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激励各部门树牢责任意识。促进问题整改,全面整治了“脏乱差”现象。
(四)评审验收,发挥正向激励。坚持落实以评促建工作机制,每年对各地区开展卫生城市州级评审和现场指导,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审。今年9月,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顺利通过国家(省级)卫生城市省级评审,对格尔木市进行现场评估“回头看”。截止目前,全州共创建国家卫生城镇7个,省级卫生城镇27个。为实现乡村振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自治州品位,州爱卫办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州,组织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州启动会,印发《海西州创建国家卫生州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为进一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州创建工作的提升,10月下旬,州城乡环境清洁行动办公室在德令哈市组织召开了海西州城乡环境清洁行动现场观摩会,海东市创卫办一行来海西州德令哈市交流学习创卫工作,推动城乡环境清洁行动和创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城乡清洁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州爱卫办将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市域内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巩固城乡环境清洁行动攻坚成果,紧密结合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海西”建设,持续抓好国家卫生州各项创建任务,积极迎接国家卫生州评审,以优异成绩为自治州成立70周年献礼。